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是一家空白支票公司,它的成立以实现与未确定目标的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或其他商业组合交易。特殊目的收购公司通常是由那些相信自己的经验和声誉将有助于成功的商业组合和上市公司的赞助方成立的。SPAC 经常由投资银行与某一特定行业(制造业、医疗保健、消费品等)的领导者合作发起,其具体目的是在该行业进行交易。

 

经股东批准,SPAC 通常有24个月的时间来完成业务合并。它可将这个时间再延长一年。如果合并交易没有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发生,则所有的托管资金都将要返还给股东,而发起人则会损失创始投资的钱。

 

收购目标的价值是由赞助方、目标公司和任何在交易结束时投入资金的新投资者(如:私募股权基金)协商确定的,因此,SPAC 交易中目标实体的估值可能高于 IPO。在传统的 IPO 中,承销商和 IPO 公司都不依赖未来的增长预测,此元素几乎从未被包括在注册声明中或作为路演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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